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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信帳單開立發票
電信發票說明專區
電信發票開立差異說明
項目說明 |
2015/12/31前 |
2016/01/01起 |
開立發票時點 |
帳單出帳時 |
用戶繳款後 |
中獎發票通知 |
掛號寄出統一發票 |
依帳單載具至超商多媒體機台
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 |
電子發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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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1.
用戶收到電信帳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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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2.
繳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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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3.
新世紀資通開立電子發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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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4.
用戶於網站查詢繳費後的電子發票及載具號碼
- 電子發票中獎時,新世紀資通主動發送簡訊或e-Mail通知,您可持該期帳單上的載具號碼至7-ELEVEN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四大超商的多媒體機台列印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。
- 自107年10月01日起,以銀行/郵局存款帳戶(不含信用卡),自動扣款繳費成功所開立電子發票中獎,中獎獎金為四獎4,000元、五獎1,000元、六獎200元及雲端發票專屬仟元獎2,000元、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500元,將自動匯入原扣款帳戶。
7-ELEVEN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多媒體機台(Kiosk) 中獎發票列印操作步驟
電信帳單開立電子發票說明
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政策及響應環保,自105年1月份電信費帳單新增之款項,將於收到繳款後開立電子發票,並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:
- 本公司將於收到客戶繳付款項後三日內開立電子發票。
- 用戶可透過官網或至〝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〞查詢已開立發票。
- 使用電子發票將由本公司提供對獎服務,若有中獎將以簡訊或e-Mail通知用戶,免除發票保存困擾。
- 電子發票若索取紙本證明聯將不適用系統自動對獎服務,用戶需自行妥善保管,證明聯正本遺失亦無法再申請補發;電子發票證明聯範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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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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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戶
轉帳代繳用戶發票小額獎金匯入原扣款帳戶
- 依財政部105年02月16日公布實施之「公用事業申請辦理代用戶指定帳戶匯入雲端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定」。由銀行/郵局存款帳戶自動扣款繳交電信費用(不含信用卡帳戶、虛擬帳戶或使用網路銀行轉帳繳費),所開立發票中獎為小額獎金(統一發票四獎4,000元、五獎1,000元、六獎200元及雲端發票專屬仟元獎2,000元、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500元)者,於「開獎日次月6日」獎金將自動匯入原電信費扣款銀行/郵局帳戶。
- 金融/郵政機構回傳電信費扣繳成功資訊至本公司3日內,本公司將完整之用戶扣款帳號併同電子發票資料上傳財政部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(簡稱大平台)。
- 大平台於開獎月28日提供發票中獎清冊,本公司下載後將寄送中獎通知。
- 財政部印刷廠依大平台於開獎月28日提供之發票中獎清冊,於「開獎日次月6日」,將獎金匯款資訊傳送至相關金融/郵政機構匯入原電信費扣款帳戶。 (例如107年9~10月發票,11/25開獎,中獎獎金於12/6匯入)
- 倘因存款帳號除戶等原因造成獎金匯入失敗,本公司及金融(郵政)機構將另行通知用戶協助查明,財政部印刷廠於第一次匯款日次月20日或領獎期限前一日將中獎獎金補匯入用戶指定帳戶,例如107年9~10月發票,將於1月20日或3月4日再次匯款。
- 電信費轉帳代繳用戶發票小額獎金直接匯入原扣款帳戶,如『不同意』,請至本公司官網申請,自生效日起,扣款繳費完成開立之發票中獎時,請自行至四大超商利用多媒體機(KIOSK),輸入繳費憑證上之「載具號碼」,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指定兌換獎金之商店或金融機構兌獎。
- 適用電信費轉帳代繳用戶發票小額獎金匯入原扣款帳戶者,無法以四大超商多媒體機(KIOSK)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,且依規定本公司亦不能提供中獎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,以避免重複兌獎。
- .本項服務僅限統一發票四獎4,000元、五獎1,000元、六獎200元及雲端發票專屬仟元獎2,000元、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500元獎項,其他發票獎項中獎時,請自行至四大超商多媒體機(KIOSK)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指定兌換獎金之商店或金融機構兌獎。請妥善保存「電信費繳款通知」,以免影響您的權益!
- 已索取過紙本發票或已設定發票捐贈、手機條碼、自然人憑證者,不適用本項服務。
常見問題
不會,溢繳款項需在沖銷您的帳單金額後才會開立電子發票。 |
2015年12月31日前的帳單,無論繳款時間為2015年或2016年度,皆為申報營業稅得免開統一發票;自2016年1月出帳之新增電信服務金額,則會於客戶繳款入帳後三日內開立電子發票。 |
設備類品項,帳單開立即產生電子發票,並主動交寄電子發票證明聯(紙本);服務類品項,電子發票則於繳款後開立,並以簡訊通知用戶,用戶可至官網查詢發票資訊。 |
當期發票開獎後,只要是未索取過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及未設定載具歸戶(手機條碼、自然人憑證或捐贈發票),系統都會自動對獎,並於開獎日翌日起10天內,立即啟動中獎通知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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