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信帳單開立發票

電信發票說明專區

 

電信發票開立差異說明

項目說明 2015/12/31前 2016/01/01起
開立發票時點 帳單出帳時 用戶繳款後
中獎發票通知 掛號寄出統一發票 依帳單載具至超商多媒體機台
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

 

電子發票

  • Step1.

    用戶收到電信帳單

  • Step2.

    繳款

  • Step3.

    新世紀資通開立電子發票

  • Step4.

    用戶於網站查詢繳費後的電子發票及載具號碼

  • 電子發票中獎時,新世紀資通主動發送簡訊或e-Mail通知,您可持該期帳單上的載具號碼至7-ELEVEN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四大超商的多媒體機台列印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。
  • 自107年10月01日起,以銀行/郵局存款帳戶(不含信用卡),自動扣款繳費成功所開立電子發票中獎,中獎獎金為四獎4,000元、五獎1,000元、六獎200元及雲端發票專屬仟元獎2,000元、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500元,將自動匯入原扣款帳戶。

 

7-ELEVEN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多媒體機台(Kiosk) 中獎發票列印操作步驟

 

電信帳單開立電子發票說明

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政策及響應環保,自105年1月份電信費帳單新增之款項,將於收到繳款後開立電子發票,並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:

  1. 本公司將於收到客戶繳付款項後三日內開立電子發票。
  2. 用戶可透過官網或至〝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〞查詢已開立發票。
  3. 使用電子發票將由本公司提供對獎服務,若有中獎將以簡訊或e-Mail通知用戶,免除發票保存困擾。
  4. 電子發票若索取紙本證明聯將不適用系統自動對獎服務,用戶需自行妥善保管,證明聯正本遺失亦無法再申請補發;電子發票證明聯範本:
    • 個人戶

    • 公司戶

 

轉帳代繳用戶發票小額獎金匯入原扣款帳戶

  1. 依財政部105年02月16日公布實施之「公用事業申請辦理代用戶指定帳戶匯入雲端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定」。由銀行/郵局存款帳戶自動扣款繳交電信費用(不含信用卡帳戶、虛擬帳戶或使用網路銀行轉帳繳費),所開立發票中獎為小額獎金(統一發票四獎4,000元、五獎1,000元、六獎200元及雲端發票專屬仟元獎2,000元、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500元)者,於「開獎日次月6日」獎金將自動匯入原電信費扣款銀行/郵局帳戶。
  2. 金融/郵政機構回傳電信費扣繳成功資訊至本公司3日內,本公司將完整之用戶扣款帳號併同電子發票資料上傳財政部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(簡稱大平台)。
  3. 大平台於開獎月28日提供發票中獎清冊,本公司下載後將寄送中獎通知。
  4. 財政部印刷廠依大平台於開獎月28日提供之發票中獎清冊,於「開獎日次月6日」,將獎金匯款資訊傳送至相關金融/郵政機構匯入原電信費扣款帳戶。 (例如107年9~10月發票,11/25開獎,中獎獎金於12/6匯入)
  5. 倘因存款帳號除戶等原因造成獎金匯入失敗,本公司及金融(郵政)機構將另行通知用戶協助查明,財政部印刷廠於第一次匯款日次月20日或領獎期限前一日將中獎獎金補匯入用戶指定帳戶,例如107年9~10月發票,將於1月20日或3月4日再次匯款。
  6. 電信費轉帳代繳用戶發票小額獎金直接匯入原扣款帳戶,如『不同意』,請至本公司官網申請,自生效日起,扣款繳費完成開立之發票中獎時,請自行至四大超商利用多媒體機(KIOSK),輸入繳費憑證上之「載具號碼」,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指定兌換獎金之商店或金融機構兌獎。
  7. 適用電信費轉帳代繳用戶發票小額獎金匯入原扣款帳戶者,無法以四大超商多媒體機(KIOSK)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,且依規定本公司亦不能提供中獎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,以避免重複兌獎。
  8. .本項服務僅限統一發票四獎4,000元、五獎1,000元、六獎200元及雲端發票專屬仟元獎2,000元、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500元獎項,其他發票獎項中獎時,請自行至四大超商多媒體機(KIOSK)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指定兌換獎金之商店或金融機構兌獎。請妥善保存「電信費繳款通知」,以免影響您的權益!
  9. 已索取過紙本發票或已設定發票捐贈、手機條碼、自然人憑證者,不適用本項服務。

 

常見問題